SEARCH
2015-10-28
浙江省医疗废物处置联合检查组到我院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0月28日上午,浙江省医疗废物处置联合检查督导组一行4人,在市卫计委副主任周卫华、卫生监督所所长何仁尧及医政处处长刘文勇的带领下,对衢州市中医院进行了医疗废物管理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我院院长周江文以及相关职能科室人员陪同检查。检查组首先在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听取了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项目工作汇报,然后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医院输液室、神经内科、病理科、医疗废物暂贮站等科室进行实地查看、现场提问,专家们对医院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登记、转运、交接等过程做了详细的了解,尤其对一次性利器的处置、病理科废液的处置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并就发现的个别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反馈。随后,专家们查阅了院感科、总务科相关台账资料。衢州市中医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2015-10-23
衢州市中医医院“试水”中医护理人才订单班
10月21日,在衢州职业技术学院1号报告厅内,一场别具一格的签字仪式在这里举行。衢州市中医医院与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并与20名学生在一份关于中医护理专业培养与就业意向书上签下名字。此举意味着,经过三年的专业学习后,一批科班出身的中医护理人才将走上衢州市中医医院的中医护理岗位。据悉,这是衢州市中医医院为解决中医护理人才匮乏问题,首次试水“中医护理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今年上半年,市中医院与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经过多次探讨、洽谈,达成了招收中医护理人才订单班的意向,并于6月份参与了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自主招生医院订单班专场招生活动。医院通过介绍、宣传、现场参观,吸引了30多名学生报考市中医医院中医护理订单班,经面试最终择优录取了20名学生进行定向培养。“订单班合作协议签订后,医院将与学校同步参与教学管理、学生培养全过程,同时会给这些学生更多的临床实践机会,毕业后考核合格的学生可直接进入中医院工作。”衢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周江文介绍,这批学生除了学校里的专业老师外,医院还选派了优秀护士给她们当“师傅”,20名学生,7名导师,每名导师带3名学生,一对一教学。接下来,订单班的学生课余时间要在医院内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在院内跟岗体验,掌握中医基本知识与技能,在临床实践中开展辩证施护。衢州市中医医院护理部主任张军表示,订单班的合作,一方面让学生更早地接触医院的文化理念,对学生的职业规划有很好的帮助;另一方面,护理骨干手把手地教导学生,切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和全方位的管理外,学生能更早地了解中医护理方面的特殊性,可缩短再次培训的时间。合作的最终效果是提高医院中医护理人才的整体素质。
2015-10-23
国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吴爱民莅临我院参观考察
10月22日上午,国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吴爱民带领的考察团一行四人,就如何加强与医院健康产业合作,到衢州市中医医院考察调研。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郑増林、副局长钱先凤及药品流通处处长华兴平等陪同考察。衢州市中医医院长周江文介绍了中医院发展历史及近年来医院发展概况,就医院整体规划、特色技术、运营实务等方面的创新与实践作了细致描述,并详细介绍了医院在发展医疗健康项目上的优势和良好发展愿景。吴爱民总裁对衢州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势头和医院发展健康产业方面的理念表示肯定,希望将来能与市中医医院就健康产业方面进行合作,推动国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健康产业企业化、集团化、连锁化发展。考察团一行还饶有兴致地参观了市中医医院“杨继洲针灸”文化展示厅。衢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金瑛、周荣土、吴世泉等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考察。
2015-10-21
【医讯】10月24日浙医二院神经外科专家胡未伟到院坐诊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应衢州市中医医院邀请,浙医二院神经外科专家胡未伟10月24日来院坐诊、手术、查房、技术指导。专家名片胡未伟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院硕士主任医师从事神经外科临床、教学、科研十余年,任浙江创伤外科杂志编辑,多次获得浙大及医学院先进工作者。研究方向:脑膜瘤、脑胶质瘤的基础研究与临床治疗,脑外伤、脑中风的外科治疗。擅长治疗:脑膜瘤、胶质瘤等颅内肿瘤的诊治。门诊时间:2015年10月24日门诊地点:衢州市中医医院2号楼(门诊楼)一楼神经外科诊室咨询预约:0570-30831113086523
2015-10-20
中医里的“火”指什么?虚火实火各不同
核心提示:每逢口干或便秘,很多人就觉得是“上火”了。但“火”究竟是什么,它从哪来,恐怕大多数人都一知半解。“上火”属于中医热证范畴。正常情况下,人体内的阴阳二气相互制约,即血液、唾液、汗液等人体阴液制约体内的阳气,一旦阴阳平衡被打破,人就会上火。但火分虚实:实火又叫阳亢,即阳气太过旺盛;虚火是指体内的阳是正常的,但阴液被过度消耗,阴不足以制阳,故阴虚火旺。实火虚火都会导致喉咙红肿、小便短赤、大便干结、口干、舌红等不适,但实火的人尤其喜冷饮,腹胀痛拒按,脉数实,甚或流鼻血,治疗以苦寒泻火、清热解毒为主;虚火则常伴反复口腔溃疡、失眠多梦、盗汗等,脉细数,治疗应以生津养血、滋阴降火为主。按照五脏学说来分,“火”又有心火、胃火、肝火、肺火、肾火之分。无论哪一种火,都有虚实之分,如果不加以区分而盲目清火,非但不能下火,甚至火上浇油更伤身体。心火。虚火主要表现为低热、盗汗、心悸、心烦、失眠、口干、舌尖红。实火的症状是口腔溃疡、口干、小便短赤、烦躁、舌尖红等。虚火可用生地、麦冬;实心火则需用苦寒之物,如黄连泻心汤。胃火。实火为上腹部不适,伴有多食易饥、口干、口苦、烦躁不安、大便干结、牙痛、牙龈出血、鼻出血、舌红苔黄等。胃实火可吃海带根、西瓜;或用知母、黄芩、淡竹叶、石斛、天花粉等适量泡茶饮;中成药可用栀子金花丸。虚火则表现为口渴、饮食减少,时有轻度腹胀、低热或潮热、大便干燥、舌红少苔或无苔等,可适量吃些蜂蜜、梨汁、甘蔗汁等。肝火。肝实火旺的时候,除了眼睛红、肿、疼以外,还会烦躁,很容易发火、口渴,大便干燥。去肝实火,可用决明子泡水喝,如果上火症状再重一点可用野菊花泡水喝,吃点凉拌苦苣苗;中成药可用龙胆泻肝丸。肝虚火不是眼睛红肿疼,而是眼睛发涩,此外还会有手脚心发热,内心烦躁,后半夜睡着的时候出汗。想去肝虚火,可用枸杞15克,加杭白菊一起泡水喝;还可以将黑芝麻炒熟吃;中成药可用杞菊地黄丸。肺火。肺实火通常伴随感冒,如果咳黄痰、嗓子疼、口渴、大便干燥,喜凉食,则基本可确诊肺实火。去肺实火可用鲜百合煮粥,或用罗汉果泡水喝;中成药可用羚羊清肺丸、夏桑菊冲剂。肺虚火主要是久咳不愈,咳嗽无痰或少痰。肺虚火又分燥热和虚热,燥热者干咳无痰,或有口渴,多发生在感冒发烧以后,可吃川贝蒸梨、秋梨膏。阴虚肺热者手脚心发热、盗汗,可用麦冬、天冬各10克,同煮半小时,每天当茶饮;条件允许的话,也可吃些西洋参;中成药可用养阴清肺丸。肾火。肾火一般多为虚火,主要表现为头晕目眩、耳鸣耳聋、牙齿松动或疼痛、傍晚口干、烦热、失眠、盗汗、多梦、遗精,有时甚至尿道灼痛、腰膝酸软或胫骨痛、足跟痛等。去肾火可用猪腰子2只,枸杞、山萸肉各15克,共入砂锅煮至猪腰熟烂,吃腰子喝汤,两日1剂,连用效果更好。平时也可以用枸杞、地骨皮泡茶饮。
2015-10-20
2015年省新模式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在我院顺利举行
10月17日,2015年浙江省新模式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第二模块衢州地区考核在我院顺利举行。本次考试严格参照《浙江省中医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浙卫发[2012]152号)及《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核和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浙中医药[2015]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省继教中心要求,全省实行学员地区交叉考试的模式,我院于10月17日首次接收来自丽水和金华地区中医内科、中医针灸科两个学科的21名学员考核。全部考试由省继教中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临床能力考核包括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和处置能力。具体考核项目依据《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培训内容要求。考核以“分站”形式进行,整个考试分为五站:第一站中药辨识、第二站病史采集与重点体检、第三站病历书写、第四站病例分析和第五站临床操作,借助标准化病人、模拟教具和中药实物等进行考核。本次考核全市统一考核模式、统一考核方案、统一评分标准。考核时,每个站点的考核小组由2名考官组成,考官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与考生面对面分别就各组考题进行相应的全面细致考核,每位考官独立打分,由主考官汇总站点成绩,并签名。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确保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避免技能操作考核流于形式。每个学科设立学科主考官1名。作为本次考试的承办方,我院科教处考前根据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实地情况,从考场选择、考试流程、引导员设置等方面制定详细了的考试方案,并在考前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考试过程中严格避免考生之间交流,防止试题泄露。考试结束后及时统计各站的考试结果,第一时间向市卫计委和省继教中心上报汇总成绩。考前所有考官集中至杭州培训各考站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以确保本次考试的公平与公正。此外,我院专门成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操作考核领导小组,考前详细制定考核方案,从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抓起,在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及上报的各项表格等方面都逐一进行分析研究,以最便捷、最实用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短时间内高质量、高成效的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任务。参加本次考核的学员,分别来自丽水和金华地区的中医内科、中医针灸科两个学科,共计21名学员。从卷面分数来看,有3名学员的4项成绩未合格,在经过学科主考官和首席主考官的仔细讨论后,肯定了执考官的最初成绩评判。
2015-10-20
义诊行动:关注老年健康,防治骨质疏松
10月18日,衢州市中医医院联合柯城区华墅乡卫生院,在华墅乡举行了重阳节敬老爱老大型健康义诊、宣教活动。市中医院为百位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免费骨密度检测就诊卡,并走访慰问了老党员及部分困难群众,让这些老人提前度过了一个欢乐的重阳节。10月20日是世界骨质疏松日,10月21日是重阳节。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呼吁全社会关注老年人骨骼健康,提高对抗骨质疏松治疗的认识,减少老年人骨折发生率,此次义诊、宣教活动特设了健康咨询、中医保健指导、免费骨密度检测等环节,受到老人们的欢迎。10月19日,医护人员又走进县学街社区,免费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健康查体、中医把脉、健康管理、医院特色诊疗等服务,并为一些有需要的老年朋友提供了免费骨密度检测就诊卡,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夸赞。
2015-10-20
显微镜下为“小蝌蚪”清淤开道
19岁的小阳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就是偶有阴囊部酸胀、下坠感,左侧睾丸时感胀痛,剧烈运动后酸胀感特别明显。今年征兵体检时,医生告诉他,小阳患有精索静脉曲张症,建议其手术治疗,如果置之不管的话,未来可能会对他的生育能力造成影响。为了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小阳找到了衢州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毛金水医生。小阳回忆,其实他几年前就出现了不适感,年纪轻轻的他不好意思和家人说起这个问题,加上他自己比较腼腆,才一直拖着没到医院就诊。没想到这次征兵体检,竟查出他左侧精索静脉曲张。一听精索静脉曲张可能会造成不育,一家人慌了神。毛金水讲道,一提起精索静脉曲张,很多男性不是很熟悉,但临床医学数据表明,在男性不育症中,这种疾病引发的不育症占比30%左右,它是导致很多死精、弱精、少精甚至无精症的直接原因,被称之为男人生殖健康的第一杀手,废了很多男性生育的“武功”。其实,在男子的阴囊里,左右两边各有一条由输精管、动脉、静脉血管等组成的条索状组织,医学上称之为精索,精索里面的静脉就叫做精索静脉。由于解剖结构的特点,以及男性生理发育等诸因素,精索静脉血管容易瘀血扩张,形成蚯蚓状的静脉团,这就叫做精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造成精子生存环境失衡人体动脉是供给营养的进口,静脉是清空垃圾的出口。动脉血流强劲,养分就新鲜充足,静脉回流通畅,才能及时清空垃圾。生长于精囊中的精子们,就是依靠与阴囊相连的精索吸收营养、排出垃圾的。所以,一旦精索静脉曲张,造成回流阻塞,静脉回流受阻的情况有轻有重,从而导致轻、中、重度的精索静脉曲张。“如果把精索血管比作一个湖泊的话,精子就像生活在这个湖泊中的生物一样,动静脉则像这个湖泊的上下支流。它们常年不断的流动能给这个湖泊中的生物带来养分,带走垃圾。假如垃圾清得不干净,湖泊里的生物就长不大甚至会死亡。”为了让小阳明白精索静脉曲张的实际情况,毛金水细致地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应对:显微镜下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步步高清在为小阳做了系统的检查及进一步沟通后,毛金水医生为小阳做了显微镜精索静脉结扎术,整台手术历时1小时,目前小阳已康复出院。“精索静脉曲张的手术方式有很多种,防止术后复发的关键点则是必须一次结扎全部精索静脉。”毛金水说,传统手术中依靠肉眼来分辨精索静脉,可能有一些细小的静脉无法辨识,有些精索静脉被淋巴管包绕术中未发现,或是紧贴于动脉,不易发现等。所以实际手术中是存在漏扎静脉的可能性的,有漏扎的静脉,就有复发的可能。而在显微镜下实施精索静脉曲张手术,可将精索放大10倍左右,在如此高清的情况下,步步高清,很容易识别睾丸动脉、精索内静脉、淋巴管,动脉要保留,精索内静脉要全部结扎,淋巴管全部保留。结扎完全,可有效降低术后复发的概率。提醒:青少年“曲张”要重视“精索静脉曲张最早可出现在儿童期或青少年发育期,临床上显示这种疾病可影响孩子的睾丸发育,对其未来生育能力有不小的影响。”毛金水指出,男孩在成长、发育时期的异常反应不能忽视。作为家长,应该及时发现孩子的不寻常特征,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及时治疗,避免埋下日后不育的隐患。患精索静脉曲张初期,并没有明显的不适,部分人可以引起局部不适,表现为阴囊处的酸胀和牵拉痛。如果症状明显,如持续疼痛或睾丸发育迟缓、体积缩小时,应尽早到医院进行诊治,早期治疗有助于预防成年后不育。衢州市中医医院泌尿外科在上海仁济医院刘毅东教授的带领下已顺利开展了多例显微镜下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为衢州精索静脉曲张的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手段,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市中医院将竭诚为您服务。我院泌尿外科名片请戳这里/keshi/lcxk/161.html
2015-10-20
“走出去”:青蒿素是传统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 “沉下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我们在行动
“屠呦呦获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这是近期最热的话题,这位伟大的药学家说“青蒿素是传统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更让世人对传统中医药有了新的认识。在10月22日“世界传统医药日”来临之际,记者走访了衢州市中医医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三甲中医院,院领导班子以新视角、新思路积极谋划中医文化传承创新之路,采取“四措施”强化自身中医技术:传承名老中医的学术和经验、建设名中医专科、创新发展中医学术、营造中医文化氛围。在培养自身过硬的中医技术的同时,医院进一步延伸服务对象、延伸服务区域、延伸服务手段,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创新发展探索适宜之路。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推广中医药在我国传承发展数千年,已形成具有完整理论体系和临床实践应用的医学科学,尤其积淀了一大批独特的卓有疗效的中医临床实用技术。这些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单易学的中医药实用技术,就被称为中医药适宜技术。由于适宜技术具有鲜明的中医特色和优势,也是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8月,市中医医院被列为浙江省第三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联合江山市中医院、常山县人民医院、开化县中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开展为期3年的推广建设工作。“根据衢州地区的常见病、多发病统计,我们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库里遴选出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推广,以提升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辐射面。”推广项目负责人徐忠良对记者介绍,推广项目3年完成,目标是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覆盖面达到100%,乡镇卫生院推广覆盖面达到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推广覆盖面达到70%以上。同时为每个联合单位培养5名以上技术推广骨干。据了解,目前推广项目正处在初始阶段,今年4月9日,在市卫计委牵头下召开了部署会议,现已成功举办了2期推广骨干培训班,1期推广师资培训班。“培训班给基层单位的骨干人员培训适宜技术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规范,3期培训后考核,并发放合格证书,接下去还会有一系列下基层培训活动。”徐忠良坦言,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到基层医疗机构是需要过程的,但培训基层骨干人员这种推广方式深受基层欢迎,他们能更好地通过适宜技术给老百姓看病,进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色中医药技术深受百姓欢迎中医药适宜技术因为操作简单方便、收费低廉、疗效确切等特点,多年来深得广大百姓认可。据介绍,中医药适宜技术分为针法类、灸法类、按摩疗法、中医外治疗法以及中医内服法。治疗的常见病症有感冒头痛、偏头痛、麦粒肿、急性咽痛、落枕、痛经、腱鞘囊肿、腮腺炎、小儿积食、小儿遗尿、颈椎病、中风后遗症、三叉神经痛等多种疾病,囊括各个科室,适用于各类人群。说到独具特色的中医药技术,不得不提针法类中的火针与拔罐相组合的形式治疗急性带状疱疹(俗称盘龙疮)。针灸推拿科主治中医师谢蔚介绍,火针与拔罐治疗带状疱疹在临床上已被广泛使用。前不久,一位外地的女患者匆匆赶到中医院治疗带状疱疹。患者的右侧腰腹部出现水疱,症状出现3天,她就来到市中医院进行火针治疗。“火针兼具针灸与艾灸的作用,以赞刺、围刺为主,可以温筋散寒,驱邪排毒,配合火罐驱邪毒,治疗带状疱疹及后遗神经痛效果显著。”谢蔚回忆,这位女患者隔一日便来治疗一次,每次疼痛都有所缓解,总共治疗了5次便康复了。还有耳尖放血治疗高血压技术,也以操作简单、效果立竿见影的特点被患者所称赞。李大爷是位住院病人,平时脾气急躁,患有肝阳上亢型高血压。前不久,李大爷血压突然升高,面色潮红,医生通过望闻问切诊断为肝阳上亢型高血压。面对这种临时血压急速升高的情况,谢蔚介绍,耳尖放血能有效快速地使血压恢复正常,先揉搓患者的耳尖使之充血,再用消毒好的针点刺耳尖,使耳尖皮肤出血即可,之后再结合药物治疗,降压效果明显。与技法类相比,中药类的适宜技术更具普遍性。冬病夏治、中药茶饮、饮食药膳、膏方疗法等,都是百姓熟知、追捧的疗法。每年三伏天,来市中医医院贴三伏贴的患者可以挤满楼道,到了冬季,一罐罐量身定制,调解气血,提高免疫力的膏方出炉,为百姓的健康撑起保护伞。据介绍,除了颇具特色的火针加拔罐治疗急性带状疱疹技术、耳尖放血治疗高血压技术,还有天灸防治支气管哮喘、经皮穴位电刺激治疗肩关节周围炎、针刺治疗抑郁神经症技术、刮痧疗法等15种技术,一同作为此次第三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项目。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奥妙无穷,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将适宜技术推广到基层去,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如今,中国传统中医药在国际上也颇具盛名,传统中医药的现代兴盛之路将越走越宽。
2015-10-19
【医讯】10月30日中西医结合肿瘤专家沈敏鹤来院坐诊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衢州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肿瘤诊治中心邀请中西医结合肿瘤专家沈敏鹤2015年10月30日来院坐诊、会诊、技术指导。专家名片沈敏鹤,主任中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二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吴良村教授学术经验继承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重点学科带头人和浙江省中医肿瘤维持治疗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华中医药学会肿瘤分会副主任委员和膏方分会常委,中国中西医结合肿瘤分会常委,中国抗癌协会传统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委,浙江省中医药学会肿瘤分会主任委员,浙江省抗癌协会传统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国家自然基金、科技部支撑项目、国家行业专项4项,浙江省自然基金和重大项目2项,省中医药管理局重大项目等5项,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50余名。从事肿瘤专业工作30余年,擅长中医、西医治疗常见恶性肿瘤,尤其擅长中医治疗卵巢癌、脑肿瘤、胰腺癌、大肠癌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等。坐诊时间:2015年10月30日(周五)坐诊地点:急诊楼(1号楼)五楼,衢州市名中医馆咨询预约电话:0570-3081278
2015-10-13
夏秋交替,过敏性哮喘高发 医生提醒:增强免疫力,预防冷过敏
国庆前夕,家住市区的王先生受尽了哮喘的苦,由于工作关系,错过了用药时间,已经消停了三年的哮喘今年再度发作。王先生是名“资深”哮喘患者,已经喘了十多年了,每到夏秋交替,花粉盛行的时候,王先生戴口罩都不管用,天天喘不上气。后来在市中医医院确定了过敏原并进行了一系列抗敏治疗,每当到了哮喘高发前期就开始用药,提前预防,连续三年都没有再发作。可今年9月初,正值哮喘快要高发时,王先生去了外地出差,没有及时用药,不料回来后的第二天就中了招。“下午风一吹我就打了个喷嚏,心想不妙了,八成要哮喘发作了,没想到晚上就喘得厉害,我靠在床上喘了整整一夜。”王先生说,第二天一早就赶到医院治疗,自己已经三年没有这样发作过了,突然发作起来还真受不了。眼下正值秋季,大量花粉和植物种子在空气中漂浮,让许多像王先生这样的过敏患者担心。确实,此时正是尘螨等传播和繁殖的季节,能导致过敏性哮喘的发作。另外,秋季气温下降,呼吸道抵抗力降低,也容易造成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那么,这过敏性哮喘真的那么恐怖吗?市中医医院呼吸科主任王水有说,虽然秋季是过敏性哮喘的高发期,但无需恐慌,完全可防可治。“很多人认为哮喘是看不好的,从不正规看,每次哮喘发作都只能硬熬,一到发作高峰期,更是每天惴惴不安,其实哮喘完全可防可治。”王水有指出,如果不正规治疗哮喘,发作会越来越密集,症状也会越来越重。持续性哮喘很危险,一部分慢性哮喘也会演变为肺气肿。“根据从业这些年来的数据,过敏性哮喘是完全可控可治的,其中14岁以下的哮喘可以完全治愈,14至45岁的治愈率80%,45至60岁的治愈率70%,60至65岁的治愈率60%,65岁以上的可以保证症状缓解。”王水有介绍,现在的过敏原检测治疗仪能测出400多种过敏原,治疗哮喘的手段也多种多样。天气逐渐转凉,王水有特别提醒,现在正是预防冷过敏的时候,哮喘患者可适当增强免疫力,做些抗过敏治疗。
2015-10-13
我院三项科技成果荣获2015年衢州市科技进步奖
近日,衢州市2015年度科技进步奖揭晓,衢州市中医医院三项科技成果获此殊荣。根据《衢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和《衢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市科技进步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市中医院三项科技成果荣获2015年衢州市科技进步奖:中药联合睡眠卫生指导治疗原发性失眠的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周江文);新加香薷饮加味治疗小儿暑湿发热临床研究(项目负责人邱根祥);EORTCQLQ-LC43评价益气养阴法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项目负责人徐晓翌)。科技创新是医院发展的永恒动力,科研是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的有力武器,此次三项科技成果获奖,充分显示了市中医院神经内科、肿瘤科、儿科等临床科室在科研创新水平又迈上新台阶,对提升相关成果的推广、实施,有重要意义。
2015-10-13
我院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
10月12日上午,在浙江中医药大学行政楼大会议室,隆重举行了衢州市中医医院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的签约、授牌仪式。双方相关领导代表签署了《建立教学医院关系协议书》,衢州市中医医院正式成为浙江中医院大学教学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范永升校长、李俊伟副校长等处室负责人及衢州市中医医院金瑛副院长、科教处陈志进处长等人员参加仪式。仪式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张翼宙处长主持。会上,双方领导分别介绍了浙江中医药大学和衢州市中医医院总体情况,展示和表达了各自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未来双方在教学中的合作前景。李俊伟副校长代表浙江中医药大学对衢州市中医医院成为其教学医院表示祝贺,他对医院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以教学医院挂牌为契机,与衢州市中医医院开展在教学、科研、医疗、数字图书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进一步加强临床实践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校院互利共赢。近年来,衢州市中医医院十分重视教学科研工作,并组织专门机构对师资队伍进行培养、考核、筛选和管理,确保了教学水平与质量的稳步提高。此次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市中医院将进一步完善医院教学条件建设,规范临床教学管理,促进医教研在更高水平发展,提升医院创新能力和整体综合实力,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续航动力,也将使中医药人才培养更加科学规范,对衢州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5-10-09
健康也要有个“一米线”
核心提示:人们在日常活动中保持120~210厘米的距离感觉最舒适,反之,就会不由自主觉得紧张,甚至感到个人安全和隐私受到侵犯。因此在生活中,“一米线”主要作为“文明线”或“道德线”存在。提到“一米线”,人们最先想到的多是银行柜台前、机场安检口、医院缴费窗等处那条将两人隔开一米距离的黄色直线,它主要为了维护个人隐私,兼具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公众距离的作用。但“一米线”的作用远不止于此,在保障个人健康安全上,它也有必须存在的理由。“一米线”的理论根源来自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的划分,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我国。霍尔认为,45~120厘米是朋友和熟人间的距离,120~210厘米是一般社交空间,人们在日常活动中保持120~210厘米的距离感觉最舒适,反之,就会不由自主觉得紧张,甚至感到个人安全和隐私受到侵犯。因此在生活中,“一米线”主要作为“文明线”或“道德线”存在。但从医学角度来看,“一米”也是人与人飞沫传播的安全距离。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是隔离传染空间的需要。感冒等呼吸系统传染病的病原体,多通过咳嗽、喷嚏、说话时产生的分泌物和飞沫传播,而飞沫的播散范围受到物理定律的影响,含有大量病原体的大飞沫会迅速降落到地面,小的飞沫可在空气中短暂停留,但“飞行”范围受限于传染源周围。“一米以上”正是飞沫传播距离以外的相对安全区。国外研究报告发现,与感冒患者相距一米以上,会比相距一米以内被传染的几率降低90%左右。“一米线”能否对其他一些细菌、病菌的散播传染起到抵制作用,现在还没有更多证据可以证明,但不可否认的是,保持一段安全距离是有利无弊的。比如,在病患集中的医院诊所、在人群密集的机场车站,你无法确知周围是否有人患病,尽可能拉开与其他人的距离,就能将潜在危害降到最低。“一米线”还是一条安全线。上海某地铁站曾发生过一起坠亡事件,一名女士在等车时擅自越过站台前的“一米线”,结果被其他同样不守规则者挤下站台。而在人群密度较大的集会或活动地点,若每个人都能重视“保持距离”的原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踩踏等事故的发生率。保持一定距离不只是道德文明方面的要求,也不仅仅是心理空间的需求,更是健康安全的保障。在公共场所,伸开手臂,与人相隔一臂之外,不是冷漠拒绝,而是一种保护。
2015-10-08
【医讯】10月10日,浙二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祝向东来院坐诊
为更好服务患者,10月10日,衢州市中医院特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外科祝向东主任医师来院坐诊、会诊、技术指导。专家名片祝向东,男,主任医师,浙二医院脑科中心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对脑动脉瘤、脑血管畸形、颅脑肿瘤的显微外科手术有着很高的技巧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各种类型的脑积水及颅脑损伤的诊断和治疗也有丰富经验和见解。曾在欧洲、美国等多家神经外科中心进修和学习。擅长:脑动脉瘤、脑血管畸形、颅脑肿瘤的显微外科手术和脑积水、颅脑损伤的诊治。学术任职:浙江省医学会显微外科分会常委,浙江省神经外科技术指导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兼秘书。医疗成就:致力于临床工作20余年,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尤其在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瘤、脑血管畸形)和脑肿瘤的显微手术及脑积水的诊治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坐诊时间:2015年10月10日(周六)下午14:00坐诊地点:衢州市中医院门诊楼(2号楼)一楼神经外科专家门诊咨询电话:0570-30864373082769
2015-10-04
44%成年人身体提前衰老 自测身体是否达标?
核心提示:英国心脏基金会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44%的成年人从来不锻炼,使得很多人的身体提前衰老。事实上,每个年龄段都有各自的健康达标线,不妨来看看专家的建议。20岁:折返跑10次折返跑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心血管健康测验。可以用手机下载应用程序“BleepTest”,在距离20米的两点间做折返跑,只要在手机提示音响前跑到20米远处即可,直到不能在提示音前赶到终点。如果跑了10个来回以上,说明身体健康;12个来回以上,说明身体很棒;如果测试了5次都不足10个来回,说明缺乏锻炼。建议每隔3个月测试一次。运动建议:20~30岁这10年时间非常关键,锻炼好了能使肌肉和骨骼达到最佳状态。建议每周至少进行5次、每次40分钟的运动。30岁:9分钟跑完1600米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库珀研究所研究显示,如果跑完1600米所用时间在9分钟(女性)或8分钟(男性)内,说明你的身体年龄小于35岁。如果超过12分钟(女性)或10分钟(男性),未来30年死于心脏病的几率是30%。运动建议:应该把运动变成生活的一部分,例如能站着坚决不坐着、用走楼梯代替乘电梯、骑自行车上班等,同时注意运动姿势要标准。建议每周快走或慢跑至少两个半小时。40岁:台阶跳3分钟台阶测试可检查身体的平衡性、敏捷性和节奏感:充分热身10分钟,在一个约30厘米高的台阶上左右腿轮换踏跳3分钟,然后测量脉搏。一般40~60岁的人,男性应小于95次/分钟,女性应小于100次/分钟。运动建议:“提高新陈代谢率的唯一途径是力量训练,如举重、扎马步等。”马萨诸塞州塔夫茨大学营养和身体活动教授米里亚姆?尼尔逊博士说。她曾对40位绝经后的妇女进行了一项研究,鼓励她们每周做两次30分钟的力量训练,一年后参试者的身体素质已经变为15~20岁。50岁:盘腿蹲坐即便原来很健康的人,随着年龄增长,动脉开始硬化,血压也会升高,增加早亡风险。我们可通过坐起测试来检验早亡风险:穿着舒适站在镜子前,不借助外力双腿盘坐下去,然后再站起来(如图)。满分为10分,如果你使用手或膝盖支撑,每次就需要扣掉1分;如果身体失去平衡,每次应扣掉0.5分。需要提醒的是,关节病患者不宜做该项测试。对于50~80岁的人群,如果得分低于8分,未来6年内死亡的几率是得满分人的2倍。运动建议:美国心脏协会研究表明,与每周只运动1小时的人相比,每天运动30分钟可将患高血压的风险降低1/5。建议每天至少走一万步,每周锻炼至少两个半小时。骑自行车、游泳、跳舞等,都可以有效降低血压,还可以做一些负重运动,有助于减缓骨质流失,促进新陈代谢。60岁:从椅子上轻松坐起坐在椅子上,双脚平放在地上,试着不借助外力站起身,然后轻轻坐下。如果在半分钟内能做12次(女性)或14次(男性),说明健康达标。运动建议:60岁以上的人群中,超过1/3有肌肉无力和平衡力下降的问题。可以适当减少有氧运动,多做力量训练。平时也可以多练习起身和坐下,能锻炼大腿和臀部的肌肉。70岁:快速起立行走坐在椅子上,然后起身,走出约3米远,再走回来重新坐下。如果完成整个过程的时间少于12秒,则身体状况良好;如果在13~20秒之间,说明平衡能力欠佳;如果花费20秒以上,说明腿脚不灵便,需要加强活动。运动建议: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尼安大学运动生理学教授道恩?斯凯尔顿建议,看电视时应多起身活动;练习单腿站立;练习深呼吸,一周五天,每天三次,每次十分钟。
2015-09-30
点亮老人微心愿 国庆前夕送温暖
9月30日下午,衢州市中医医院安心志愿者服务队到小湖南镇黄坛口敬老院献爱心、送温暖,表达对孤寡老人的关怀。此次活动是市中医医院安心志愿者服务队认领老人“微心愿”活动的延续,当天共为19位老人实现了“微心愿”——上门义诊、有一床保暖的棉被。“每个月我们医院的安心志愿者服务队都会有志愿活动,志愿者们利用个人休息时间上门为一些老人及市民义诊。”安心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人宋海平介绍,位于黄坛口的这所敬老院共生活着19位老人,年纪最大的已是94岁高龄,且部分老人还有残疾或身体不适等情况。“天气转冷,我们年纪大了,行动不是很方便,希望能有医生愿意走进大山为我们查查身体。”这是黄坛口敬老院老人们的心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市中医医院安心志愿者团队认领了这个“微心愿”,医院内24名工作人员自愿捐款为老人购置了棉被。“很多来捐款的同事,都是家庭条件一般的人,但是都很热心。”宋海平说,这些力量虽然微薄,但是给老人带去的是满满的感动。活动现场,医生们一边细心询问老人的日常生活,一边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保健、用药咨询、医疗检查等服务,赢得了在场老人的声声夸赞。“这是我们学习万少华团队精神的实践,也是和我们中医院‘精诚关爱传承创新’的院训相契合的。”参加此次义诊活动的志愿者表示,能在国庆前夕为老人完成心愿、送去温暖,太有意义了。
2015-09-30
点亮老人微心愿 国庆前夕送温暖
2/2首页上一页12
2015-09-28
我院多位名中医组团走进广场做义诊
9月24日傍晚,衢州市中医医院的名中医们利用休息时间来到衢江东方广场开展义诊活动,把优质的医疗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去。义诊活动中,来自市中医院和市中医院衢江分院的十多名医护人员为市民免费提供号脉把诊、中医咨询、医学科普知识宣传等,并向现场市民宣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杨继洲针灸”,发放100余份健康宣传资料。一些现场市民纷纷表示,希望这样的义诊活动能经常开展,给他们多提供一些方便。
2015-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序言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一章总纲第二章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四条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二十条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第二十三条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第二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二十八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六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第六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七)决定特赦;(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六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第六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七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第七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七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第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七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第七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第七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规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第三节国务院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八十六条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八十七条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八十八条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九十条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第九十一条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九十二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第九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九十五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七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第九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零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一百零二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第一百零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第一百零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第一百零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第一百零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第一百零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第一百零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第一百一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三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一百一十四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第一百一十五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第一百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第一百二十二条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第一百三十四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第三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