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spital dynamic
2025-10-13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
衢医保发〔2025〕46号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pdf附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2025-10-13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及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衢医保发〔2025〕47号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及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附件1至5:产科类、护理类、脑机接口等.xlsx
2025-03-17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医院将开展个案管理全程服务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二、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5年3月13日
2024-12-31
关于我院院内制剂痛伤宁颗粒、妇炎宁颗粒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4〕9号,我院院内制剂痛伤宁颗粒、妇炎宁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超出医保支付价部分需自费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衢州市中医医院2025年1月1日
2024-11-21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医学整形、特需门 诊服务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价费〔2007〕345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美容皮肤科及门诊医技部新增部分医学整形及特需门诊服务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二、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11月21日
2024-10-12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中药房新增传统中药临方加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浙价费(2007)345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中药房新增中药浓缩粉剂临方加工、中药外用膏剂临方加工等特需中药传统加工服务项目。因原有的中药散剂、中药贴膏剂等的已不适用于临床,医院决定停止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二、删除部分中药临方加工服务删除33P00130002中药散剂、33P00130010中药贴膏剂、33P00130011中药软膏剂项目。三、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10月12日
2024-09-18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调整完善部分口腔正畸特需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各部门、科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及衢医保发〔2023〕26号文件精神,我院口腔科将两项口腔正畸特需服务项目采用“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费的“技耗分离”计费方式进行调整,现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9月18日
2024-07-11
衢州中医医院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人民高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院聘请外院及本院专家利用休息时间坐诊,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对医院现有的特需门诊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取消部分特需门诊服务删除TZJA000301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省内)、TZJA000302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外省或国家)、TZJA000303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TZJA000306特需门诊诊查费、TZJA000307特需门诊诊查费(国家级名中医及同等级人员)、TZJA000308特需门诊诊查费(省级名中医)、TZJA000309特需门诊诊查费(市级名医)、TZJA000310特需门诊诊查费(正高)、TZJA000311特需门诊诊查费(副高)、TZJA000314夜门诊特需门诊诊查费、TZJA000315外聘专家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TZJA000316特聘名中医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项目。二、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33A0030001特需门诊诊查费(副高)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5033A0030002特需门诊诊查费(正高)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8033A0030003特需门诊诊查费(省级名医)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10033A0030004中医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外院聘请专家。次8033A0030005外聘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合作医院专家)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合作医院专家。次5033A0030006外聘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特聘专家)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外院聘请专家。次10033A0030007夜门诊及午间门诊诊查费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3033A0030008夜门诊及午间门诊诊查费(省级名医或同等级及以上人员)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50三、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7月10日
2024-04-09
衢州中医医院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人民高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体现名中医的劳动价值,保障中医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TZJA000315外聘专家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院外聘请专家。次80TZJA000316特聘名中医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院内返聘专家。次100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4月9日
2024-02-18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中药房、美容皮肤科及口腔科新增中药传统加工、医学整形及口腔正畸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价费〔2007〕345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中药房、美容皮肤科及口腔科新增部分中药传统加工、医学整形及口腔正畸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单价(元)TZJP001109中药搽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饮片用乙醇、油或其他适宜溶剂制成的供无破损患处揉擦用的液体制剂。贴3TZJP001110中药贴膏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将原料药物与适宜的基质制成膏状物、涂布于背衬材料上供皮肤贴敷、产生全身性或局部作用的一种外用制剂贴3TZJP001111中药软膏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将中药进行磨粉或煎煮浓缩后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制成半固体外用制剂。贴3TZJK0007415皮肤镜检查与诊断电子皮肤镜是利用高精度手持显微镜,把细微病变放大后,显示到屏幕上,观察肉眼看不到的组织结构和颜色,并进行图像特征分析次130TZJK0007416激光生发治疗利用激光生发治疗仪,促进男性雄激素源性脱发患者头发生长次50TZJK0007417微针治疗(胶原蛋白)微针注射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次5600TZJK0007418微针治疗(交联透明质酸)微针注射交联透明质酸次5800TZJK0007149正畸阻萌式缺隙保持器利用粘接佩戴正畸阻萌式缺隙保持器,保持缺失牙的近远中距离并阻止对颌牙的伸长及继承恒牙的提前萌出,恢复一些早失牙的咀嚼功能。每牙500TZJK0007150固定正畸自锁托槽矫治技术利用自锁托槽对口腔牙列畸形进行矫治,达到美观目的疗程16000TZJK0007151儿童磨牙金属预成冠修复术恢复乳牙外形和咀嚼功能,防止充填物的脱落、继发龋的产生和牙体组织的折裂,有利于儿童的颌骨生长和继承恒牙的正常替换。同时在正畸过程中维持替换间隙每牙500TZJK0007152显微镜下微创治疗术显微镜下微创手术,微创开窗助萌术辅助正畸治疗,牙体微细结构观察、牙体修复、钙化组织去除、异物取出等。每根管500TZJK0007153根周组织重建术使用根周组织重建术来保护根周围的干细胞和活性组织,包括术前检查、诊断、手术方案设计与实施,长期疗效追踪每根管600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
2024-02-07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调整I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医保支付仍按原规定执行。(二)6周岁及以下儿童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在成人价格基础上加收30%。二、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三、价格公示具体内容见(衢医保发[2024]6号)文件。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衢医保发【2024】6号).pdf
2023-11-16
关于中药房新增中药散剂等特需中药传统加工服务项目及烧伤整形科和美容皮肤科新增部分医学整形服务项目、调整部分医学整形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为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浙价费(2007)345号)、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中药房新增7项特需中药传统加工服务项目;烧伤整形科和美容皮肤科新增17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调整14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滚针治疗术”的收费事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7项中药传统加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元)TZJP001102中药散剂克O.03TZJP001103中药胶囊剂克0.15TZJP001104中药切片克O.03TZJP001105中药浓煎剂帖4TZJP001106中药蜜丸剂克0.15TZJP001107中药水丸剂克0.15TZJP001108中药片剂克0.15二、新增17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TZJK0007403洗眉(单侧)利用激光去除纹眉后色素次1000TZJK0007404洗眼线利用激光去除纹眼线后色素每部位600TZJH0007435二次眼袋整形(双侧)首次眼袋术后并发症或眼袋再现再次利用特定手法手术次7000TZJH0007436二次眼袋整形(单侧)首次眼袋术后并发症或眼袋再现再次利用特定手法手术次4000TZJH0007437眶膈脂肪释放术(单侧)眼袋手术时对多余脂肪进行切除或回填眶下凹陷次1500TZJH0007438重睑术(微切口)(双侧)通过微切口方法使上睑皮肤凹陷次5000TZJH0007439耳垂疤痕切除术(单侧)耳垂处疤痕利用整形美容方法切除次2000TZJH0007440耳垂疤痕切除术(双侧)耳垂处疤痕利用整形美容方法切除次3500TZJH0007441四肢外伤清创整形术对四肢创口进行精细修剪、设计,使用美容线缝合每部位400TZJK0007405腋臭肉毒素注射治疗(单侧)使用肉毒素注射使汗腺分泌减少、汗腺萎缩次1000TZJK0007406生殖泌尿激光治疗利用激光使胶原蛋白重新分布,达到紧致效果治疗尿失禁、阴道松弛次1600TZJK0007407生殖泌尿激光治疗(3次)利用激光使胶原蛋白重新分布,达到紧致效果治疗尿失禁、阴道松弛疗程3800TZJK0007408注射填充(每毫升)玻尿酸填充面部达到年轻化每毫升1000TZJK0007409皮秒激光色素治疗(<5*5cm2)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进行<5*5cm2的皮肤去色素治疗次2000TZJK0007410皮秒激光色素治疗(≥5*5cm2)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进行≥5*5cm2的皮肤去色素治疗cm2100TZJK0007411蜂巢皮秒全脸嫩肤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使用蜂巢头进行全脸嫩肤治疗次5000TZJK0007412蜂巢皮秒全脸嫩肤(3次)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使用蜂巢头进行全脸嫩肤治疗疗程13000三、调整14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原价格(元)新价格(元)TZJH0007304外阴整形术次19806000TZJH0007305处女膜修补术每次25006000TZJH0007312脂肪移植术每部位15002500TZJH0007321眉上提术双侧34505000TZJH0007348重睑术(埋线法)双侧29504000TZJH0007349重睑术(切开法)双侧34505000TZJH0007350重睑并发症矫正术双侧38006000TZJH0007352眼袋内切术次30004500TZJH0007354微创眼袋切除术(外切法)次36806000TZJH0007356假体隆鼻术(鼻假体另收)次20005000TZJH0007371耳垂穿孔术双侧145300TZJH0007379微创腋臭切除术单侧17503500TZJH0007392鼻翼缩小术次24506000TZJH0007347注射除皱术部位1200600四、删除原“滚针治疗术(项目编码TZJH0007387)”,新增滚针治疗术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元)备注TZJK0007413滚针治疗术(全面部)次600导入材料另算TZJK0007414滚针治疗术(半面部)次300导入材料另算五、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衢州市中医医院2023年11月8日
2023-07-06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院内中药制剂收费的通知
衢市中医[2023]48号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院内中药制剂收费的通知.pdf
2023-06-26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居家医疗服务 ——上门服务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衢市中医[2023]45号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居家医疗服务—上门服务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pdf
2023-04-01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26号)精神,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删除33H0008口腔种植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如下(详细内容见衢医保发〔2023〕26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内涵除外计价价格(元)备注内容单位三甲113306090010000种植体植入费(单颗)实现口腔单颗种植体植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步骤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15301.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30%,编码013306090010001;2.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60%,编码013306090010002213306090020000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对范围超过一个象限以上的连续牙齿缺失进行种植体的植入以实现桥式修复。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步骤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例7911上下颌分别进行桥式修复的,分别计价收费。1.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30%,编码013306090020001;2.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60%,编码013306090020002;3.种植体倾斜植入加收40%,编码013306090020003313105170010000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实现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12151.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170010001;2.临时冠修复置入减收30%,编码013105170010002413105170020000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连续冠桥修复)实现种植体上部不超过一个象限的连续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12601.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170020001;2.临时冠修复置入减收30%,编码013105170020002513105170030000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固定咬合重建)实现对咬合支持丧失、半口牙齿缺失或全口牙齿缺失的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件8798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170030001613105230010000种植可摘修复置入费实现种植体上部可摘修复体的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试排牙、模型制作、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件7200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230010001713306090030000口腔内植骨费(简单)通过手术方式,对轻度牙槽嵴萎缩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540813306090040000口腔内植骨费(一般)通过手术方式,对中度牙槽嵴萎缩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骨劈开/骨挤压,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1440913306090050000口腔内植骨费(复杂)通过手术方式,对重度牙槽嵴萎缩或上颌窦底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自体骨移植、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22501.上颌窦囊肿摘除加收20%,编码013306090050001;2.口腔以外其他部位取骨按具体部位取骨术计价1013306090060000种植体周软组织移植费通过局部软组织移植,改善治疗部位及周围软组织状况,达到治疗所需软组织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切开、翻瓣、供软组织制备、组织固定、缝合及处置等手术步骤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生物膜牙位9001113306090070000种植体拆除患者口腔内已植入且无法继续使用的种植体。价格构成涵盖种植体拆除操作步骤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1053取出费1213105190010000种植牙冠对产品保质保修条件外,种植牙冠脱落、崩瓷、嵌食、断裂等机械性或器质性损坏进行修理,恢复正常使用。价格构成涵盖种植修复置入体的检查、拆卸、修补、置入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牙位720修理费1313105170040000医学3D建模(口腔)利用医学影像检查等手段获得患者特定部位的真实信息。通过数字技术构建的虚拟3D模型、真实再现口腔及颌面特定部位的形态,能够满足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需要。价格构成涵盖数字化扫描、建模、存储、传输,装置设计等步骤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例203单颗常规种植应用医学3D建模按5%计价1413105230020000医学3D将虚拟3D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仅用于口腔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实体模型。价格构成涵盖3D打印或切削制作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件288单颗常规种植应用医学3D模型打印按5%计价模型打印(口腔)1513105230030000医学3D将虚拟3D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用于治疗部位、确保植(置)入物精准到达和处理预定位置的实物模板或手术操作对治疗部位进行精确处理。价格构成涵盖3D打印或切削制作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件1620单颗常规种植应用医学3D导板打印按5%计价导板打印(口腔)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衢州市中医医院2023年3月31日
2023-02-14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体检中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体检中心新增部分体检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TZJA0004007染色体畸变率标本采集、签收、处理,培养52小时,培养结束进行核型分析,打匀固定,在进行制片离心染色晾干之后进行分析。采用了传统的细胞遗传学染色体核型分析方法,高分辨显带以及原位荧光杂交等,计数ace、dic和r等非稳定性染色体畸变,分析记录染色体数目46±1条,每个受检标本至少分析100个中期分裂相。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次350TZJA0004008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费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类别不同,在体检系统内录入个人及单位团体信息;进行体检单制作;给予职业健康体检结论及建议;出具每人次手工纸质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单;出具单位体检汇总报告;网络上报。次20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3年2月13日
2022-08-15
关于《衢州市统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方案》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衢州市统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改革内容(一)统一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同级同价。对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现行价格不一致的1873项医疗服务项目,按现行市级同等级公立医院价格标准进行统一。其中:降低县级公立医院“特殊病人手术使用一次性卫生材料加收”等58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经皮选择性静脉造影术”等128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二)动态调整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不高于同等级省级医院价格标准,动态调整完善急诊挂号诊查费等5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进一步明确儿科加价政策。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加收,按门诊诊查费加收10元/次,儿科病房住院诊查费和儿科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加收10元/日;其他涉及6周岁及以下儿童加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统一按规定标准加收30%。二、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三、价格公示具体内容见(衢医保联发[2022]22号)文件。关于印发《衢州市统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pdf
2022-08-15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开展专家预约门诊诊疗特需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为了方便患者多层次的及错峰就医需求,提高就医体验,我院研究决定,开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本院高级职称名医休息时间坐门诊和夜门诊的预约门诊诊疗服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学科诊疗服务,我院成立了“中西医结合睡眠障碍诊疗中心”和“中西医结合体重管理中心”,将开展“睡眠障碍多学学科门诊”和“体重管理多学科门诊”,现将相关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TZJA000307特需门诊诊查费(国家级名中医及同等级人员)1.指在不影响日常门诊的前提下,开展包括电话、网络等形式预约门诊服务。2.接诊医生应在规定正常诊疗时间之外安排预约门诊。3.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人次100TZJA000308特需门诊诊查费(省级名中医)人次60TZJA000309特需门诊诊查费(市级名医)人次50TZJA000310特需门诊诊查费(正高)人次40TZJA000311特需门诊诊查费(副高)人次30TZJA000312睡眠障碍多学学科门诊诊查费人次80TZJA000313体重管理多学科门诊诊查费人次80TZJA000314夜门诊特需门诊诊查费人次50二、各科室严格执行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各科室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22日衢州市中医医院2022年8月12日
2022-07-21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调整特聘专家林钦甫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价格的公示
为满足衢州地区人民高层次的医疗需求,体现名老中医的劳动价值,保障中医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及《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医院研究决定将名老中医师林钦甫的特聘专家门诊查费价格调整公示如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原价格(元)现价格(元)TZJA000304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林钦甫)人次50100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31日衢州市中医医院2022年7月20日
2022-07-12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皮肤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文件精神,我院皮肤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TZJH0007439射频微针治疗利用微针穿透到皮下组织,连接射频微针治疗仪,通过针尖发射射频能量,到达靶组织,刺激皮肤胶原蛋白增生.次6800TZJH0007440射频微针治疗导入加收射频微针治疗后导入透明质酸复合溶液2.5ml部位850TZJH0007441射频微针治疗(3次)人次15000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22日衢州市中医医院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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