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spital dynamic
2025-03-17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医院将开展个案管理全程服务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二、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5年3月13日
2024-12-31
关于我院院内制剂痛伤宁颗粒、妇炎宁颗粒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4〕9号,我院院内制剂痛伤宁颗粒、妇炎宁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超出医保支付价部分需自费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衢州市中医医院2025年1月1日
2024-11-21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医学整形、特需门 诊服务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价费〔2007〕345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美容皮肤科及门诊医技部新增部分医学整形及特需门诊服务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二、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11月21日
2024-10-12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中药房新增传统中药临方加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浙价费(2007)345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中药房新增中药浓缩粉剂临方加工、中药外用膏剂临方加工等特需中药传统加工服务项目。因原有的中药散剂、中药贴膏剂等的已不适用于临床,医院决定停止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二、删除部分中药临方加工服务删除33P00130002中药散剂、33P00130010中药贴膏剂、33P00130011中药软膏剂项目。三、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10月12日
2024-09-18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调整完善部分口腔正畸特需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各部门、科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及衢医保发〔2023〕26号文件精神,我院口腔科将两项口腔正畸特需服务项目采用“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费的“技耗分离”计费方式进行调整,现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9月18日
2024-07-11
衢州中医医院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人民高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院聘请外院及本院专家利用休息时间坐诊,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对医院现有的特需门诊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取消部分特需门诊服务删除TZJA000301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省内)、TZJA000302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外省或国家)、TZJA000303特聘专家门诊诊查费、TZJA000306特需门诊诊查费、TZJA000307特需门诊诊查费(国家级名中医及同等级人员)、TZJA000308特需门诊诊查费(省级名中医)、TZJA000309特需门诊诊查费(市级名医)、TZJA000310特需门诊诊查费(正高)、TZJA000311特需门诊诊查费(副高)、TZJA000314夜门诊特需门诊诊查费、TZJA000315外聘专家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TZJA000316特聘名中医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项目。二、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33A0030001特需门诊诊查费(副高)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5033A0030002特需门诊诊查费(正高)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8033A0030003特需门诊诊查费(省级名医)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10033A0030004中医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外院聘请专家。次8033A0030005外聘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合作医院专家)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合作医院专家。次5033A0030006外聘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特聘专家)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外院聘请专家。次10033A0030007夜门诊及午间门诊诊查费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3033A0030008夜门诊及午间门诊诊查费(省级名医或同等级及以上人员)1.休息时间坐诊。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用于本院专家。次50三、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7月10日
2024-04-09
衢州中医医院关于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满足人民高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体现名中医的劳动价值,保障中医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计价说明TZJA000315外聘专家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院外聘请专家。次80TZJA000316特聘名中医特需预约门诊诊查费1、设立电话预约、窗口预约、网络预约的预约门诊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2、有单独的接诊场所。3、院内返聘专家。次100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起。衢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4月9日
2024-02-18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中药房、美容皮肤科及口腔科新增中药传统加工、医学整形及口腔正畸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价费〔2007〕345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中药房、美容皮肤科及口腔科新增部分中药传统加工、医学整形及口腔正畸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单价(元)TZJP001109中药搽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饮片用乙醇、油或其他适宜溶剂制成的供无破损患处揉擦用的液体制剂。贴3TZJP001110中药贴膏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将原料药物与适宜的基质制成膏状物、涂布于背衬材料上供皮肤贴敷、产生全身性或局部作用的一种外用制剂贴3TZJP001111中药软膏剂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将中药进行磨粉或煎煮浓缩后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制成半固体外用制剂。贴3TZJK0007415皮肤镜检查与诊断电子皮肤镜是利用高精度手持显微镜,把细微病变放大后,显示到屏幕上,观察肉眼看不到的组织结构和颜色,并进行图像特征分析次130TZJK0007416激光生发治疗利用激光生发治疗仪,促进男性雄激素源性脱发患者头发生长次50TZJK0007417微针治疗(胶原蛋白)微针注射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次5600TZJK0007418微针治疗(交联透明质酸)微针注射交联透明质酸次5800TZJK0007149正畸阻萌式缺隙保持器利用粘接佩戴正畸阻萌式缺隙保持器,保持缺失牙的近远中距离并阻止对颌牙的伸长及继承恒牙的提前萌出,恢复一些早失牙的咀嚼功能。每牙500TZJK0007150固定正畸自锁托槽矫治技术利用自锁托槽对口腔牙列畸形进行矫治,达到美观目的疗程16000TZJK0007151儿童磨牙金属预成冠修复术恢复乳牙外形和咀嚼功能,防止充填物的脱落、继发龋的产生和牙体组织的折裂,有利于儿童的颌骨生长和继承恒牙的正常替换。同时在正畸过程中维持替换间隙每牙500TZJK0007152显微镜下微创治疗术显微镜下微创手术,微创开窗助萌术辅助正畸治疗,牙体微细结构观察、牙体修复、钙化组织去除、异物取出等。每根管500TZJK0007153根周组织重建术使用根周组织重建术来保护根周围的干细胞和活性组织,包括术前检查、诊断、手术方案设计与实施,长期疗效追踪每根管600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
2024-02-07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调整I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医保支付仍按原规定执行。(二)6周岁及以下儿童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在成人价格基础上加收30%。二、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三、价格公示具体内容见(衢医保发[2024]6号)文件。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衢医保发【2024】6号).pdf
2023-11-16
关于中药房新增中药散剂等特需中药传统加工服务项目及烧伤整形科和美容皮肤科新增部分医学整形服务项目、调整部分医学整形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为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浙价费(2007)345号)、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中药房新增7项特需中药传统加工服务项目;烧伤整形科和美容皮肤科新增17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调整14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滚针治疗术”的收费事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7项中药传统加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元)TZJP001102中药散剂克O.03TZJP001103中药胶囊剂克0.15TZJP001104中药切片克O.03TZJP001105中药浓煎剂帖4TZJP001106中药蜜丸剂克0.15TZJP001107中药水丸剂克0.15TZJP001108中药片剂克0.15二、新增17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TZJK0007403洗眉(单侧)利用激光去除纹眉后色素次1000TZJK0007404洗眼线利用激光去除纹眼线后色素每部位600TZJH0007435二次眼袋整形(双侧)首次眼袋术后并发症或眼袋再现再次利用特定手法手术次7000TZJH0007436二次眼袋整形(单侧)首次眼袋术后并发症或眼袋再现再次利用特定手法手术次4000TZJH0007437眶膈脂肪释放术(单侧)眼袋手术时对多余脂肪进行切除或回填眶下凹陷次1500TZJH0007438重睑术(微切口)(双侧)通过微切口方法使上睑皮肤凹陷次5000TZJH0007439耳垂疤痕切除术(单侧)耳垂处疤痕利用整形美容方法切除次2000TZJH0007440耳垂疤痕切除术(双侧)耳垂处疤痕利用整形美容方法切除次3500TZJH0007441四肢外伤清创整形术对四肢创口进行精细修剪、设计,使用美容线缝合每部位400TZJK0007405腋臭肉毒素注射治疗(单侧)使用肉毒素注射使汗腺分泌减少、汗腺萎缩次1000TZJK0007406生殖泌尿激光治疗利用激光使胶原蛋白重新分布,达到紧致效果治疗尿失禁、阴道松弛次1600TZJK0007407生殖泌尿激光治疗(3次)利用激光使胶原蛋白重新分布,达到紧致效果治疗尿失禁、阴道松弛疗程3800TZJK0007408注射填充(每毫升)玻尿酸填充面部达到年轻化每毫升1000TZJK0007409皮秒激光色素治疗(<5*5cm2)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进行<5*5cm2的皮肤去色素治疗次2000TZJK0007410皮秒激光色素治疗(≥5*5cm2)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进行≥5*5cm2的皮肤去色素治疗cm2100TZJK0007411蜂巢皮秒全脸嫩肤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使用蜂巢头进行全脸嫩肤治疗次5000TZJK0007412蜂巢皮秒全脸嫩肤(3次)指利用皮秒激光仪器,使用蜂巢头进行全脸嫩肤治疗疗程13000三、调整14项医学整形服务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原价格(元)新价格(元)TZJH0007304外阴整形术次19806000TZJH0007305处女膜修补术每次25006000TZJH0007312脂肪移植术每部位15002500TZJH0007321眉上提术双侧34505000TZJH0007348重睑术(埋线法)双侧29504000TZJH0007349重睑术(切开法)双侧34505000TZJH0007350重睑并发症矫正术双侧38006000TZJH0007352眼袋内切术次30004500TZJH0007354微创眼袋切除术(外切法)次36806000TZJH0007356假体隆鼻术(鼻假体另收)次20005000TZJH0007371耳垂穿孔术双侧145300TZJH0007379微创腋臭切除术单侧17503500TZJH0007392鼻翼缩小术次24506000TZJH0007347注射除皱术部位1200600四、删除原“滚针治疗术(项目编码TZJH0007387)”,新增滚针治疗术项目及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元)备注TZJK0007413滚针治疗术(全面部)次600导入材料另算TZJK0007414滚针治疗术(半面部)次300导入材料另算五、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衢州市中医医院2023年11月8日
2023-07-06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院内中药制剂收费的通知
衢市中医[2023]48号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院内中药制剂收费的通知.pdf
2023-06-26
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居家医疗服务 ——上门服务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衢市中医[2023]45号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居家医疗服务—上门服务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