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化疗注意事项
一、乳腺癌化疗注意事项
1、化疗过程中注意观察输液部位有无肿胀、疼痛,如发现输液部位肿胀、疼痛、输液速度减慢及时告知护士。
2、深静脉置管已成为静脉化疗的重要途径,与普通静脉输液比较,可避免化疗药物对血管壁的刺激和损伤,减少反复穿刺的痛苦。静脉导管有:CVC、PICC、输液港等多种选择,需按时做好导管维护。
3、化疗后可能出现以下毒副反应。(1)胃肠道毒副反应。(2)骨髓抑制。(3)心脏毒性。(4)泌尿系统毒性。(5)肝脏毒性。(6)肺毒性。(7)神经系统毒性。(8)过敏反应。(9)皮肤毒性及脱发。(10)生殖系统毒性。(11)免疫系统功能低下。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4、保持良好的情绪,注意休息。保障良好的睡眠。
5、注意饮食调节。进食易消化、少油腻的清淡饮食。注意调整饮食的色、香、味,以增进食欲,恶心呕吐严重者可给予口含薄荷糖或使用桔皮、柠檬等敷于鼻处,驱除异味,分散注意力,减轻不适感。
6、多饮水。多种抗肿瘤药物由肾脏排泄,用药后由于肿瘤组织迅速分解,易产生高尿酸血症,严重的形成尿酸结晶,损伤肾功能,因此要多饮水,保持饮水2500ml,保持足够的尿量。
7、保持室内安静、舒适、空气新鲜,定期通风换气,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湿度。化疗一周内如厕后注意冲厕所2次。
8、脱发,一些化疗药物用后可以引起脱发,但化疗停止后头发会再长出来,不用太过担忧。化疗期间,注意洗发时用刺激性小的洗发液,洗发后自然风干,不要用力梳头、避免烫发,脱发严重时戴假发。
9、HER-2阳性患者行赫赛汀治疗过程中,须定期监测心功能。出现胸闷、心慌及时告知医生。
10、口服希罗达患者遵医嘱定期进行血常规和肝功能检查,如出现指端麻木、疼痛、皮肤皲裂、口腔黏膜溃疡、、腹泻等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
二、放疗护理
放疗常见不良反应
放射性皮肤反应和损伤(红斑、潮红、有烧灼和刺痒、表皮脱落;充血、水肿、水泡、糜烂、溃疡、有坏死组织;色素沉着,脱屑)。
放射性肺损伤(刺激性干咳、低烧、盗汗及呼吸困难)。
放射性食管炎(下咽疼痛)。
骨髓抑制(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的下降)。
放疗注意事项
保持情绪的放松,学会转移注意力、缓解压力的方法。如倾诉,听音乐,看书报。
饮食:不宜过量,过度营养及肥胖对治疗不利。进食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易于消化软食:多吃蔬菜、水果;戒烟酒和辛辣食物,不食烟熏、火烤、油炸和腌制品;每日饮水大于2500ML。
坚持患肢功能锻炼:(1)上肢上举运动。(2)上肢后伸运动。(3)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提、拉、抬、举物体的各种轻度负重锻炼,物体重量应低于5kg。锻炼应避免过度疲劳。对有特殊情况的患者,应酌情减少或延缓锻炼时间,但不能停止练习。
皮肤保护:穿全棉低领柔软内衣,剪短指甲;放疗区皮肤保持清洁干燥,用温水轻轻沾洗,不能擦洗或忌用冷然敷及碘酒酒精涂擦,不贴胶布,颈项不戴饰品;如使用比亚芬软膏保护皮肤,放疗前4小时不能使用;放疗标记不清楚时请医生描画,不能自行描画。
发生放、化疗不良反应,及时遵医嘱用药。每周化验血常规,监测骨髓抑制情况,必要时暂停放、化疗。
放疗后休息10分钟再回病房,卧床休息30分钟,以缓解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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