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市社保局完成对我院”抚恤优待对象”接口的验收工作。今后,只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抚恤优待对象均可在我院参加门诊与住院的实时结算工作,保障服务优待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基础上还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与抚恤优待补助,真正的实现了医疗费用信息共享,减少结算环节,让病人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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