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整形美容医特需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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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浙价医[2015]137 号)文件精神,我院新增自主定价整形美容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序 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1 | TZJH0007397 | 水光注射 | 将透明质酸通过人工或注射辅助器注射到真皮层,达到补充透明质酸、氨基酸等养分的目的,同时提升纤维细胞胶原分泌能力,提升胶原纤维合成能力 | 次 | 2800 |
1 | TZJH0007398 | 水光注射(3次) | 次 | 7500 |
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
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 10 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
三、上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
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
衢州市中医医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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