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3 作者: 来源:

我单位衢州市中医医院定于201810260930分整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衢州市中医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包括辐射)报告书编制的承包商。

1.项目概述

本工程位于三衢路319号(三衢路以南、衢化路以西)和衢化路117号中医医院院内。建设内容为:新建用房608平方米;装修改建三衢路319号房屋7204平方米(一楼设置CT、DR、钼靶机;装修改建杨继洲针灸康复楼、1号楼5层和7号楼1层共4537平方米;改造室外配套工程1009平方米。本项目建筑层数最高5层,总建筑面积约12349平方米,建安总投资约3422.5万元。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通过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了解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包括辐射)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包括辐射,质量目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获取批复文件。

2.交易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社会区域(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衢州市外企业需按衢州市环保局要求已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2 项目负责人须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易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1900

  3.2交付方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账号:570900345710801

 投标人应于201810260930分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依据(如汇款回单等)到开标现场与代理机构完成办理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单据确认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3未成交的承包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退回,候选的承包申请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设计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报价函的递交

4.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026日9:30时,地点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

4.2报价函包含(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5、承包商的确定

5.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发包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报价精确到元,如有违反,发包人予以拒绝。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定报价。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估费、专家论证费、报告评审会务费、税金及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

5.2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5.3本项目按照最低报价确定承包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按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候选承包商)。

5.4候选承包商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支票或汇票的形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履约保证金在文件批复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6.其他款项

6.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6.2 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附件:

附件一:合同格式及条款和附件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报价函

 

 

 发包人:衢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电话:0570-8757589

                                                                 2018 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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