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凭身份证实时报销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0-12-24 作者: 来源:

衢江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凭身份证实时报销医疗费

 

一、衢江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全面开通身份证实时报销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医保)参保(含学生)人2010年9月1日起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实时报销,无身份证的未成年(含学生)人可凭未成年(含学生)人的户口本或复印件(含二代身份证号)在各定点医院实时报销医疗费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卡2010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2011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二代身份证实时报销,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也可凭未成年人的户口本或复印件(含二代身份证号)在各定点医院实时报销医疗费用,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201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2011年1月1日前报销医疗费用实行身份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两证合用。

二、2010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1、城医保与新农合参保(合)人,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定点医院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跨年度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超过规定期限不予报销。

  2、参加在校生城医保的学生,在2010年8月31日前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报销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超过规定期限不予报销。

三、二代身份证是参保(合)人参保和报销的唯一凭证

   二代身份证是参保(合)人参保和报销的唯一凭证,未换二代身份证的人员请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及时做好换证工作,不能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以户口本(必须含二代身份证号)为准,未报户口的应尽快做好户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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