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衢江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凭身份证实时报销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0-07-21 作者:医保办 来源:衢州中医院

91起衢江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员在衢州市中医院凭身份证即可实时报销医疗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医保)参保(含学生)人201091起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实时报销,无身份证的未成年(含学生)人可凭未成年(含学生)人的户口本或复印件(含二代身份证号)在各定点医院实时报销医疗费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卡201091起停止使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201111日起全面使用二代身份证实时报销,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也可凭未成年人的户口本或复印件(含二代身份证号)在各定点医院实时报销医疗费用,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201111日起停止使用;201111日前报销医疗费用实行身份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两证合用。

 

20101231前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

城医保与新农合参保(合)人,20101231前在定点医院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跨年度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11228,超过规定期限不予报销。

参加在校生城医保的学生,在2010831前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报销截止时间为2010930,超过规定期限不予报销。

   二代身份证是参保(合)人参保和报销的唯一凭证,未换二代身份证的人员请在2010930之前及时做好换证工作,不能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以户口本(必须含二代身份证号)为准,未报户口的应尽快做好户口上报。

    咨询电话:308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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