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22 作者:张雄伟 整理 来源:衢州中医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97号)和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0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对学历或学位的审核,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12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91231日。
  二、考试报名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网上报名,具体网站为http://www.21wecan.com/
   
网上报名后请携带有关材料到院办审核,然后由医院集中到市卫生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在1229日前到院办办理审核手续。
  (四)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中级需提供单位聘任文件;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按照《护士条例》规定,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供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自200912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征订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6个专业。
  (二)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共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 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其余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仍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0522日、23日、29日、30830分至10时;11时至1230分;14时至1530分;16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0522日、23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考点报名咨询电话: 0570-3081059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考试指导用书目录(中医类)]

 [附件: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

 [附件: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指导用书征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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