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医学整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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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 号、浙价费〔2000〕10 号、浙财综〔2000〕18 号)和(浙价费〔2007〕345 号)及《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 号)文件精神,我院针灸科新增部分医学整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计价说明 |
33H00071205 | 超微针针刺局部(≤20穴位) | 面部皮肤老化、皱纹、黄褐斑、痤疮等损美性疾病,根据情况进行针刺 | 穴位 | 16 | 疗程按需要进行 | |
33H00071206 | 超微针针刺局部(>20≤40穴位) | 面部皮肤老化、皱纹、黄褐斑、痤疮等损美性疾病,根据情况进行针刺 | 人次 | 340 | 疗程按需要进行 | |
33H00071207 | 超微针针刺全脸(>40穴位) | 面部皮肤老化、皱纹、黄褐斑、痤疮等损美性疾病,根据情况进行针刺 | 人次 | 680 | 疗程按需要进行 |
二、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说明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具体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起。
衢州市中医医院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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