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体检中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4 作者: 来源: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 号、浙价费〔2000〕10 号、浙财综〔2000〕18 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 号)文件精神,我院体检中心新增部分体检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计价说明

TZJA0004007

染色体畸变率

标本采集、签收、处理,培养52小时,培养结束进行核型分析,

打匀固定,在进行制片离心染色晾干之后进行分析。采用了传统

的细胞遗传学染色体核型分析方法,高分辨显带以及原位荧光杂

交等,计数ace、dic和r等非稳定性染色体畸变,分析记录染色

体数目46±1条,每个受检标本至少分析100个中期分裂相。判断

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

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350


TZJA0004008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费

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类别不同,在体检系统内录入个人及单位团

体信息;进行体检单制作;给予职业健康体检结论及建议;出

具每人次手工纸质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单;出具单位体检汇总报

告;网络上报。


20


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开始执行。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起。

衢州市中医医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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