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关于开展专家预约门诊诊疗特需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5 作者: 来源: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0〕10 号)文件精神,为了方便患者多层次的及错峰就医需求,提高就医体验,我院研究决定,开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本院高级职称名医休息时间坐门诊和夜门诊的预约门诊诊疗服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学科诊疗服务,我院成立了“中西医结合睡眠障碍诊疗中心”和“中西医结合体重管理中心”,将开展“睡眠障碍多学学科门诊”和“体重管理多学科门诊”,现将相关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计价说明

TZJA000307

特需门诊诊查费(国家级名中医及同等级人员)

1.指在不影响日常门诊的前提下,开展包括电话、

网络等形式预约门诊服务。

2.接诊医生应在规定正常诊疗时间之外安排预约门诊。

3.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


人次

100


TZJA000308

特需门诊诊查费(省级名中医)


人次

60


TZJA000309

特需门诊诊查费(市级名医)


人次

50


TZJA000310

特需门诊诊查费(正高)


人次

40


TZJA000311

特需门诊诊查费(副高)


人次

30


TZJA000312

睡眠障碍多学学科门诊诊查费



人次

80


TZJA000313

体重管理多学科门诊诊查费



人次

80


TZJA000314

夜门诊特需门诊诊查费



人次

50


二、各科室严格执行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及其他公费报销范围,由需方自负,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在医院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各科室开始执行。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22日

衢州市中医医院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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