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定点项目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中医医院定于2020年 3 月 13 日14:30时在衢州市中医医院9号楼(巨化路115号)3楼评标室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衢州市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定点项目的入围承包商。
1.项目概述
1.1本工程位于衢州市中医医院内,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各单项工程预算在10万元(含)之内的,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进行零星维修,并对该工程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及外运。
1.2 本次入围有效期为貮年,一旦确定为入围的单位,需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作为医院零星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无论项目大小,一旦分配,入围单位须无条件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管理实施办法由招标人制定。
1.3项目实施要求
(1)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是指预算在10万元(含)之内的小型水、电和基建维修等项目;
(2)单个项目预算完成后,由入围单位以竞标方式确定项目的承建方;
(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院方要求实施项目,保证质量,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4)服务期内,因项目实施造成的人员财产安全、劳资纠纷等问题,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5)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易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用信封单独密封,信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标书一同递交,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原封退回,中标单位则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回。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 2020年3 月 5日至 2020年3 月 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西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
4.3报名联系人:傅女士,电话:0570-8757596。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报价函的递交
5.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 月 13 日14:30时,地点为衢州市中医医院9号楼(巨化路115号)3楼评标室。
6、承包商的确定
6.1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自身工作经验、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按费率下浮方式报价。
(2)计价执行标准: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及相应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相关专业最新版的计价定额、浙江省现行计价文件为准(如有新出文件,对应调整或补充上述内容)。
(3)本次招标的报价按下浮率报价,按投标下浮率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报价若出现相同报价,抽签决定排名先后)。本次招标取前2名入围(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本次所有入围单位的算术平均下浮率只作为后续竞标的最低下浮率限价。最终单个项目的承建单位由中医院总务处用询价的方式从所有入围单位中选定,询价以低价中标为原则,即所有入围单位中下浮率报价最高者为单个项目的承建单位,单个项目合同价的签订以询价结果为准。
6.2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3确定入围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在衢州市中医医院(http://www.qzszyy.com),进行入围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4入围单位应该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交20000元作为履约担保,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担保,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后30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7.其他款项
7.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7.2 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市中医医院(http://www.qzszy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发包人:衢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70-8757536/18767097228
2020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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